北京市出台十二条举措支持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
为更好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,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首善之区,繁荣兴盛首都文化,近日,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印发《关于推进新时代首都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。《若干措施》共十二条,在资助扶持优秀作品创作生产、推动影视产业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、完善影视拍摄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推出务实举措,为影视产业提供有力支撑。
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要强化政治引领,打造新时代影视精品的北京方阵;要加大支持力度,打造更具创新活力的国际影视高地;要优化营商环境,打造有力支撑产业发展的北京服务。
推动精品创作的目标更加明确。近年来,北京大力实施文化精品工程,先后推出电视剧《觉醒年代》、电影《长津湖》《流浪地球2》《志愿军:雄兵出击》等一批优秀作品,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。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将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,更好发挥北京作为历史古都和全国文化中心优势,聚焦现实题材,启动“新时代新北京”创作计划,全力支持影视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内容,推出更多体现时代风貌的影视精品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需求,引领健康向上行业风尚。
影视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更大。北京历来高度重视影视创作和产业发展,资助扶持了一大批现象级作品。目前国产电影票房榜前9位的影片均得到过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支持,累计带动近10亿观众走进影院。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将进一步发挥创作引导基金作用,加大对优秀作品的资助力度,扩大资助扶持覆盖面。聚焦影视创作和产业发展的关键岗位,开辟优秀骨干人才引进绿色通道。完善市区协同扶持机制,实现政策联动。加快高新技术转化与应用,加大对优秀企业、优质项目的表彰奖励力度,提高技术创新能力。支持影视基地建设提质升级,推进中国(怀柔)影视产业示范区、朝阳区国际一流影视制作基地建设,打造中国数字视听制作中心。
服务产业发展涉及层面更广。据统计,北京目前注册影视企业两万余家,产业链条完整,影响力大、代表性强,是影视项目招引、产业发展的热土。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、营造良好环境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将健全完善影视摄制服务机制,为影视企业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保障,帮助解决制约发展的难点问题;加大城市地标、商圈景点等景观空间向影视剧组的开放力度;将加快培育具有较高专业化、规模化、国际化水平的龙头影视企业。不断提升北京国际电影节、中国·北京电视剧盛典等品牌活动的权威性影响力,不断开发新业态、新场景,促进影视产业带动文化消费升级。
今年春节,电影市场表现优异,全国电影票房突破80亿元,创造史上春节档最好成绩。北京产出票房2.65亿元,位居全国城市票房第一,观影人次和放映场次均创同档期历史新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