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
会费管理办法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及北京市财政局要求,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协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所有会员单位会费标准均为20000元/年,有效期为每年1月1日-12月31日,7月1日以后入会的,按当年会费的50%即10000元缴纳,第二年起按全额缴纳。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所有会员单位按年度缴纳会费。每年3月31日前一次性缴足当年会费,汇入本协会账户:
账户名称:首都视听产业协会
开户行:中信银行北京崇文支行
账号:7112210182600036519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1.组织举办协会品牌活动——春秋两季视听节目交易会。
2.组织会员单位集体参加国际知名影视节目展,设置、搭建协会联合展台。
3.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其他影视节展。
4.协会二级机构组织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。
5.组织举办各种行业培训、论坛沙龙、创作分享等活动。
6.组织行业调研,联合专业研究机构编撰年度产业发展报告。
7.编印发放宣传资料等。
8.办公场地租金、秘书处工作人员工资。
9.必要的办公支出、管理费用等。
10.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四、会费管理
1.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(电子)。
2.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审定。
3.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和会员单位的质询和监督。
4.财务收支情况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,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。
本办法经2025年1月15日首都视听产业协会第五届第三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首都视听产业协会
2025年1月15日